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持续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,9月26日,天柱山司法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对象“以案释法”宣传防范作用,联合派出所、镇政府工作人员,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。 活动中,社区矫正对象身穿志愿者服装“化身”普法宣传员,与工作人员一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,向过往群众普及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学到的法律知识。通过现身说法的方式,提醒过往群众注意出行安全,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,遵守交通法规、文明出行,不要走自己的“矫印”路线,“守法”才是护卫平安的唯一路径。 通过活动,让社区矫正对象从“违法者”转变为“遵法者”、“普法者”,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、社会责任感和公德意识,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,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回归和融入社会。

网站域名:www.qss.gov.cn 更新日期:2024-10-06 网站简称:化身“文明交通劝导员” “以案释法”护卫平安路_潜山市人民政府 网站分类:内容综合 人气指数:262